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博白城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276001 | ||||
招标人 | 博白典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博白典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50206.33m2(约112.81亩),其中包括3个建设地块,用地面积62564.39m2;3条配套道路,用地面积10554.82m2;空地用地面积2087.12m2。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绿建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2日 | 开标地点 | 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6 月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 月 8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规亿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规亿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浮动系数(下浮系数)25.5%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张立(注册编号:20154300728 ) | ||||||
企业诚信评分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生活小区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广西右江艺术职业学院一期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生活小区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广西右江艺术职业学院一期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浮动系数(下浮系数)27.5%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王成(注册编号: 20124401856 ) | ||||||
企业诚信评分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103.3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4)项目 2、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5)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4)项目 2、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5)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浮动系数(下浮系数)25%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胡应红(注册编号:20225200447 ) | ||||||
企业诚信评分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广西东融产业园莲桂标准厂房(轻工业)建设项目1#-8#楼及门卫室等建筑(含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广西东融产业园莲桂标准厂房(轻工业)建设项目1#-8#楼及门卫室等建筑(含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博白)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8223062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