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4-C3-990322-GXXZ
2.项目名称: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网络资源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6.采购需求: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网络资源采购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4个月,移动运行工具设备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后,本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竞标。
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提交至以下账户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供应商;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帐 号:20325101040019352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gxjiancai.com.cn/)。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监督部门: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4-5135553。
8.政府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http://zfcg.gxzf.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reformColumn&parentId=66601&articleId=ftJi6hJ+L5mxYitx+BzrYA==
9.异地评标:评审主会场地址: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太安巷56号 0774-5297678)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评审副会场地址:广西圣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翔路龙景新都商务写字楼6楼0776-287307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28号
联系人:马俊杰 联系电话:0774-5103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负责人:黄馨谊
联系电话:0774-5297678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