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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钦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QZZC2020-C3-10004-GXXZ)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作者:proeb52dc | 发布时间: 2020-06-01 | 4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钦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钦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C3-10004-GXX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企业)

监测项目

频次

备注

钦江流域污水处理             设施监测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

进口pH值、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5项。 出口pH值、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杆菌、总汞、烷基汞(甲基汞、乙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硒、总镍等23

每年至少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58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半年1次,共2

 

排污口监测                          (直排海污染源监测)

直排入海综合排口(含国家海洋督察反馈4个排口)

30个(预计监测16个,其余已基本截污)

流量、水温、pH值、盐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总氮、总磷、活性磷酸盐、总铜、总铅、总镉、总汞、总砷、六价铬、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硫化物。钦州勒沟河工业综合排污口、钦州勒沟河生活综合排污口、国星综合排污口增加苯系物和镍,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增加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每季度1次,第1季度监测中心已监测,只监测20202-4季度

 

直排入海工业污染源

6个(预计监测3个,其余已基本截污)

根据企业排污特点及自治区监测方案要求(详见附表2-2)

每季度1次,第1季度监测中心已监测,只监测20202-4季度

 

钦江水质对近岸海域站位水质影响分析监测

国家、自治区海洋自动站监测站点

9个站点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氮、氨氮、石油类、悬浮物质、总氮、总磷。

每个月1次,4-12月连续监测9个月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从事环境监测或检测经营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含高级)及上岗证,且在竞标单位缴纳社保。

2.需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 9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规定(试行)》(总站海字〔2007152号)等质量控制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须至少具备水和废水参数、空气和废气参数、噪声与震动、微生物、海水等检测能力),具备生态功能区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成功案例,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

4.符合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并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 6 月 2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6 月 8 日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6号)。

    3.售价:每套2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不代办邮寄。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提供有效的未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须至少具备水和废水参数、空气和废气参数、噪声与震动、微生物、海水等检测能力),具备生态功能区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成功案例,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含高级)及上岗证,且在竞标单位缴纳社保,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方可购买磋商文件,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 转帐等非现金形式达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城市商业银行)

银行帐号:6606  0008  8668  1000  10

财务联系人:郑秀翠     联系电话:0777-388166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9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6号)。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证明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

      联系人: 林敏  联系电话: 0777-28257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6号

      项目联系人:黄博    联系电话:0777-2839828

3.监督部门: 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7-289525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xxzxmgl.cn)。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盖章)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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