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武鸣区燃气有限公司迁改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906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武鸣区燃气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燃气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拟建(1)综合楼:建筑面积 476.63m²;建筑占地面积 188.93m²;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0.95m;(2)厨房/餐厅/卫生间:建筑面积87.69m²;建筑占地面积 87.69m²;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 4.4m;(3)灌瓶间:建筑面积234.00m²,占地面积216.00m²;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02m;(4)机泵房:建筑面积 72.00m²,占地面积 72.00m²;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5.60m;(5)门卫/开票/控制室:建筑面积90.84m²,占地面积 90.84m²;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4.30m;(6)配电房/发电房/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14.00m²,占地面积114.00m²;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4.20m;(7)新瓶库:建筑面积200.00m²,占地面积200.00m²;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10m。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21日 | 开标地点 | 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2 月 2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安德华建筑工程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德华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1346380.9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马杨威(注册编号:桂245070803870;身份证号: 452802********217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雪敏;(身份证号:450122********4521) 蒙启乙;(身份证号:452127********03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南宁市武鸣区更昌医院业务综合楼 奖项:南宁市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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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1400323.09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夏洁(注册编号:桂245161761387 ;身份证号: 452501********094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曹韩东(身份证号:452727********003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来宾润合装配建筑有限公司无机人造石材生产项目综合办公区工程2.产业用地综合楼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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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港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1406154.20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国财(注册编号:桂245131651586;身份证号: 450111********12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建(身份证号:452227********12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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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227863 |